日志的标题没有办法像一些旅游景点的Tee一样
弄一个大红色的爱心
阿不然我一定马上给它放个一个红红的爱
回来回来
话说今年我一共去了林明2次
第一次是自己胆粗粗那个背包说走就走
第二次是家人听我描述后趋之若鹜
大家学我说走就走~ 一起去林明
如果喜欢大自然
如果喜欢爬爬山
如果喜欢玩玩水
如果不怕蚊子
如果不怕寂寞
林明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景点
我喜欢林明
它有我小时候的味道
在那里,时间好像会倒流
我和小时候一样骑脚踏车满山跑
和友族同胞踢足球玩到满身泥浆
晚上躺在草皮上晒月亮数星星
再来个下雨天,冒着大风大雨
跑到附近的杂货店买米买干粮~
一言难尽,反正就是超级喜欢!
话不多说,去图~~
第一站 Batik 厂 |
可怜的员工 在我的强迫下让我蹂躏她昂贵的布料 |
第二站 Teluk Cempedak 海滩 |
少了个小妹 我会不会比较好看 >.< |
总是被误会称我男友的表弟 我觉得他很像马国明 有木有?有木有? |
《幼齿版那些年》 |
第三站 林明的魅力大自然 |
不亦乐乎的追追 |
蜗居旁有小马 |
L。O。V。E |
第三站 征服林明山 猜猜看,最小的几岁? 3岁半! |
再猜猜看,最老的几岁? 就快65岁咯~ |
借着曙光,挥一挥魔法棒。 |
第四站,彩虹瀑布 有缘真的可以看见彩虹! |
吃瀑布泡面~ spot一下谁在煮热水 |
林明干妈做的“有缘custard puff” 真的只是有缘人才能吃到 |
烘烤完毕! 开餐! 回家! |
还有很多照片没有放上来
故意的。
毕竟,照片只能看
最重要,还是身历其境去体验
每次离开林明都会惆怅
前脚才离开
脑子里就马上想再去一次
真的,比乐不思蜀,还要乐不思蜀。
想好了,下次再去一次
干脆三天两夜
躲在蜗居什么都不做
每天睡到太阳晒屁股
晚上暴晒月亮到睡着
嘿嘿嘿嘿~~
PS: “蜗居”是林明一家我很喜欢的民宿
两次去都是住那里
有兴趣者可以到FB
寻找 《林明蜗居》like一下
照片和宿舍真实样子一模一样
童叟无欺地说~
再PS一下: 林明还有很多民宿
去之前可以打听一下
价钱都很便宜,owner都很好地说
1 comment:
听过,但还没去过。
看了你的照片,比我想象中的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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